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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 政 事務 所 離婚證明書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林松樹,陳嘉鈴寫的 房地合:2.0及都市更新課稅精解(二版) 和胡碩勻的 節稅的布局:搞懂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與房地合一稅,你可以合法的少繳稅,甚至一輩子不繳稅。(2021~2022年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任性出版所出版 。

國立中正大學 政治學研究所 李佩珊所指導 黃正芳的 戶籍登記與非婚生子女權益保護之研究 (2011),提出戶 政 事務 所 離婚證明書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戶政、非婚生子女。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戶 政 事務 所 離婚證明書,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房地合:2.0及都市更新課稅精解(二版)

為了解決戶 政 事務 所 離婚證明書的問題,作者林松樹,陳嘉鈴 這樣論述:

  本書將現行取得或處分不動產交易問題,分成「個人買賣房地分離課稅—舊制個人」、「買賣房地持有及交易稅負」、「個人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新制與舊制比較差異」、「合建分售、合建分屋及自地自建地主」、「建設公司房地合一新、舊制」及「都市更新稅負解析」等六個單元,每一個單元再細分為若干主題,針對與每個主題有關的法令及實務見解進行實例解析,並檢附相關重要的行政函釋等,使讀者能系統性地學習每一個單元的理論與實務。作者並針對現行房地合一等申報書填寫、都市更新財務報表成果備查及投資抵減檢附實例供參考,讀者亦可透過目錄檢索相關需要了解的疑義,快速搜尋相關議題之實務方向,是一本專為房地合一及都市更

新課稅設計的專業指引工具書。 名人推薦   作者以豐沛學養、多年實務經驗,用建築業的語言,寫出這本建築業要看的書!--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 于俊明   本書為作者多年實務經驗與稅務理論的心法分享,對認識都更與房地合一稅深具參考價值!--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董事長 花敬群   本書初版問世就是我教學備課、不被學生問倒的寶典;再版增加都更課稅內容,是會計師與房地產專業人士必備的新秘笈。--臺灣大學特聘教授 林世銘   本書完整收錄都市更新條例增修訂的稅賦、更新成果財務備查及財政部營業稅的函釋,協助參與者掌握法令動態與滾動式新增問題,並依解析內容研擬回應方案,提

升個案長期推動的穩定性。--臺北市都市更新整合發展協會理事長 林育全   作者用其幾十年的專業與實務經驗,再次出書跟社會大眾分享,實乃所有建設公司、地主、各方讀者的福報。--漢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孫正乾   本書提供都市更新與房地合一稅下,各項不同土地持有背景及參與都市更新之所有權人、實施者與相關權益人面對實務問題之解方,我強力推薦這本有關都市更新及房地合一稅制的好書,願有福份者共享之。--千瑞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黃志桐   這不但是一本建築相關從業人員必備的工具書,更是一般民眾保障自己房地產稅賦權利的精彩作品,本書以案例條理式的探討方式呈現,讓讀者得以分享作者多年豐富實務經驗

的成果。--社團法人新北市都市更新學會理事長 辜永奇   無論是建設公司於預售前的房地拆算比例,或現今危老重建地主土地與建商建物互易等專業稅務評估分析,作者均能提出清楚明瞭且令人安心的建議。本書集不動產各項稅務與實務於一冊,是專業且實務的工具書,真心值得推薦!--臺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協會理事長 駱璋玲   長期鑽硏都更之專業都更會計師,鉅細靡遺地將都更涉及的所有稅務實務與問題分門別類完整的闡述,是一本相當專業實用的工具書,值得推薦。--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 蘇炳章

戶籍登記與非婚生子女權益保護之研究

為了解決戶 政 事務 所 離婚證明書的問題,作者黃正芳 這樣論述:

摘 要我國民法親屬編自1930年12月26日國民政府令制定公布全文171條條文,並自1931年5月5日施行,迄2010年5月19日止,期間歷經13次修正與增訂條文,修正及增訂內容除有關夫妻財產制外,另包含結婚形式要件(第982條)、子女從姓約定與變更(第1059條)、非婚生子女從姓(第1059條之1)、婚生子女之推定及否認(第1063條)、非婚生子女認領之訴(第1067條)、收養(第1072條至第1083條之1)等,對於戶政事務所之登記作業,均產生重大改變。然戶籍法及戶籍法施行細則等相關法律卻未與民法親屬編為同步修正,導致實務運作上有所矛盾,甚或窒礙難行,民眾與戶政機關無所適從,惟賴內政部以

行政函釋為過渡因應之道。現行民法親屬編第三章係針對「父母子女」(第1059條至第1090條)為規範。依上開規範,子女與生母間視同婚生子女,有基本權利義務關係;子女與父親間,則以婚生子女或準正視為婚生子女者,方有權利義務關係的存在。準正視為婚生子女於民法第1064條雖有明文規定,但在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子女,雖非生父,亦被推定具有法律上之親子關係。質言之,現行民法親屬編之父母章節,乃著重法律上之親子關係,至於事實上之生父與子女(非婚生子女)關係,則未詳為規範保護。關於非婚生子女之從姓、認領與訴訟上之權利,雖然民法親屬編及相關訴訟法有所規範,且戶籍法及戶籍法施行細則亦無將非婚生子女之權益保護摒除於

外,但究非周全無瑕。故而,本研究擬藉由紀錄雲林縣大埤鄉戶政事務所實施戶籍登記作業情況,透過實務上運作概況比對相關司法判決之認定理由,並紀錄出現那些問題?希望藉由實務的運作經驗,釐清戶籍登記對於非婚生子女權益保護所衍生之釋疑。針對本研究所得,茲提出以下建議:一、結婚形式要件  修正民法第982條規定。 將原條文「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修正為:「結婚應以書面為之,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刪除須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部分,蓋我國現行婚姻制度既改採登記主義,則有關須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部分,於實務運作上無實質

意義,誠屬累贅,宜予刪除。二、兩願離婚之方式 修正民法第1050條規定。 將原條文「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 修正為:「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 刪除須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部分,並增訂應由雙方當事人親自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蓋我國現行婚姻制度既改採登記主義,則當事人雙方親自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經戶政人員審核身份無誤即可。有關須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部分,於實務運作上無實質意義,誠屬累贅,宜予刪除。三、增訂分居制度及訴請離婚之限制 分居是否增訂為訴請離婚事由之一,多有爭議。但為

保障婚姻關係,在雙方衝突時有冷靜思考之空間與緩衝之時間,可增訂分居之協議與向法院聲請分居之宣告,並規定分居期間及分居時之權利義務;另分居多久時,才可直接訴請法院判決離婚。增訂分居制度及訴請離婚之限制,除可降低離婚率外,亦可避免婚姻當事人雙方一時衝動,造成無法彌補之傷害。四、制定身分確認法:  為保障非婚生子女之權益,政府應以公費方式為新生兒鑑別生父、生母的身分。透過法制化程序,強制公部門落實鑑別政策,免費提供DNA鑑定,非婚生子女之身分確認始有保障。五、增訂同居生子權益之規定:  於民法親屬編增訂條文,明定兩性同居時,必須協議所有的權利義務對等關係,包括其子女的身份確認,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時,

依相關規定辦理。除可刺激許多不願意結婚的人同居生子外,並可保障非婚生子女的權益,及防止同居生子後,拒不履行協議條件之約束規範。六、建立反歧視非婚生子女的教育認證制度:  全民均須接受反歧視非婚生子女的教育認證,要拋棄歧視非婚生子女的思維,以互相尊重及以愛的關懷作為人際關係的出發點,從基礎教育做起,政府機關並應接受人民的歧視申訴。七、修正國家賠償對象之規定:  現行國家賠償法第15條規定:「本法於外國人為被害人時,以依條約或其本國法令或慣例,中華民國人得在該國與該國人享受同等權利者為限,適用之。」修正為「本法於被害人為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或外國人時,亦適用之。」原條文規定是採取相互保證主義,必須

依照條約或被害的外國人本國法令或慣例,我國人可以在該國與該國人同樣享有請求國家賠償的權利時,該外國人才可適用成為我國國家賠償法保護之客體。但國際人權保障是普世尊重的價值,被害人保護制度為國家人權保障的重要指標,面臨人權保障國際化浪潮,為落實國際人權公約及政府人權立國施政理念,建議刪除平等互惠原則之規定。

節稅的布局:搞懂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與房地合一稅,你可以合法的少繳稅,甚至一輩子不繳稅。(2021~2022年版)

為了解決戶 政 事務 所 離婚證明書的問題,作者胡碩勻 這樣論述:

  內附2021年最新免稅額、扣除額一覽表(未上市股票交易所得也要計入所得)。   新增不動產實價登錄新制表格,預售屋紅單交易將納入管理。   保險的要保人今後也不能說改說改,須繳驗哪些證明書才能辦理?   還有,你看過爆紅韓劇《夫妻的世界》嗎?這是所有夫妻必學的財產分配課。      ◎我年收入80萬,他年收入100萬,為什麼報稅時我繳的錢居然比他多?   ◎家長會費、安太歲、植牙、整形、政治捐款……哪些花費可以用來合法抵稅?   ◎兒女不孝,我死後一毛都不給,外傭認真顧我,以後把錢全給她,法律允許嗎?   ◎想買房送女兒當嫁妝,怎麼給,不會被政府課贈與稅?

  ◎儲蓄型保單,受益人不能隨你高興填,不然國稅局會找上門。     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到房地合一稅,   你一輩子都會用到的稅務知識,本書通通告訴你!   讓你可以合法的少繳很多稅,甚至一輩子不用繳稅。     上班族都以為自己領的是死薪水,賺的錢絕對逃不過國稅局法眼,   甚至誤以為,節稅是有錢人才要做的事,跟自己無關。   但天天在幫老闆做節稅規劃的信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胡碩勻說,       變有錢的第一步就是懂節稅,因為節稅跟收入多寡無關,   是一種你對自己財富配置的布局,領死薪水的上班族更需要。     不論是小資族、頂客族、單

身族,或四口家庭,   小從每月薪水自提勞退金、買保險,大到數百萬的房屋貸款到遺產規畫,   只要你搞懂政府收稅的遊戲規則,不僅可以合法節稅,還能幫自己加薪。     ◎讓錢流進來,再也不出去──個人所得稅篇     ‧賺錢管道百百種,政府最愛這10種:   薪資、利息、租賃、財產交易、中獎……這些有憑有據的收入通通都要報稅,   那麼,領死薪水的你要怎麼節稅?   只要每月薪資自提6%進勞退帳戶,馬上就能節稅,有超過90%的上班族都沒發現。   做網拍、有外快、斜槓青年,怎麼節稅免稅?     ‧你有正當收據,政府就會放過你:   給廟裡的香油錢

、為兒女點的光明燈,哪一個才能抵稅?   照顧媽媽的看護費用、幫老爸裝的假牙、青春期女兒的牙齒矯正,   捐錢給私校辦學,捐錢給慈善基金會……有錢的人用哪種方式合法節稅?       ◎把愛與錢一起傳下去──遺產稅篇     最療癒老人的事,就是寫遺囑,遺囑要怎麼交代,才有法律效力?   關於繼承,你拿到的是錢還是債?得先了解限定繼承與拋棄繼承。   陪我最久的親人就給最多,法律准許嗎?先弄懂遺產繼承的應繼分與特留分。   在國稅局眼裡,哪些財產最值錢?遺產估價決定你能不能繼續當富二代。     ◎喜歡嗎?送給你──贈與稅篇     有錢人為什麼

這麼愛買豪宅給兒女?   原來留不動產給下一代超節稅,如果附房貸居然更划算。   長輩送什麼給新人當新婚賀禮,最能表達祝福之意又能躲過贈與?       ◎有房斯有財,儘管政府要你萬萬稅──不動產篇     省吃儉用買下不動產,政府會收你萬萬稅,怎麼合法減免?   不動產實價登錄後加上房地合一稅,隨便賣房等於再多送一間房給國稅局!   不用擔心,只要你弄清楚一生一次、一生一屋的規則,   還有重購退稅加上自用住宅優惠,賣房就能不用繳稅!       搞懂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到房地合一稅的所有眉角,   你可以合法的少繳稅,甚至一輩子不繳稅。

  內附2021年最新免稅額、扣除額一覽表。   名人推薦     商周集團總經理/朱紀中   社團法人台灣省會計師公會名譽理事長/呂志明   台灣創速創辦人、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首席顧問/余凱文   理財教母、前《Money錢》雜誌社長/林奇芬   國立政治大學財務管理系教授/周行一   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教授、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獨立董事/張士傑   政治大學教授、劍橋大學經濟博士/郭維裕   保險行銷集團董事長/梁天龍   理財暢銷書作家/闕又上   TIAG(國際會計集團)、TAG聯盟主席兼CEO/Richard Attisha

  各界推薦     「學做有錢人,就從布局節稅開始!」──朱紀中,商周集團總經理     「想合法的少繳稅捐嗎?您可參閱本書。」──社團法人台灣省會計師公會名譽理事長/呂志明     「一生必讀的理財經典。」──余凱文,台灣創速創辦人、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首席顧問     「繳稅人人有責,節稅人人有權。輕鬆搞懂節稅布局,讓你的錢長大;跟著名會計師學節稅,讓你的錢輕鬆變大。」──林奇芬,理財教母、前《Money錢》雜誌社長     「這是一本易讀實用的好書。」──周行一,國立政治大學財務管理系教授     「一本大家都可以參考的稅務實用好書。

」──張士傑,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教授、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獨立董事     「這是一本淺顯易懂的節稅實用寶典!」──郭維裕,政治大學教授、劍橋大學經濟博士     「看了《節稅的布局》,你能輕易搞懂如何合法的使稅後財富最大化。有錢人該看、上班族也該看,財務顧問師更該看!」──梁天龍,保險行銷集團董事長     「投資,巴菲特說財報就像球賽的計分板, 看不懂你就無法了解比賽。而理財,稅務規劃就是合法的創造財富, 不懂規則,你輸在起跑點,也流失了金錢。胡碩勻有會計師和財務規劃師的雙重身份,讓節稅有了布局和規劃的意涵!」──闕又上,理財暢銷書作家